东方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-新闻中心-南海网
作者:匿名 来源:企业拆迁律师网 日期:2020-11-26
新的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、南国都市报11月12日消息(记者 李绍远 通讯员 黄少玲)近日,东方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,有效地确保了申请人执行人的合法权益。
2005年6月,东方市感城镇感南村民委员会第十八村民小组与陈某功、杨某犇、杨某佑、陈某辉、陈某华、吴某开共6人签定《土地承包合同书》,合同约定位于本廉村西边、225国道东侧一块12.8亩土地承包给陈某功等6人,土地租金为每亩每年50元。因陈某功等6人自2014年起便不再向原告交纳土地租金,且经原告多次索偿,陈某功等6人一直公然推搪。2017年1月,村民小组于将其诉至东方法院。
经法院审理作出判决,判令陈某功等6人自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60日内自行清理涉嫌土地上的附着物,恢复土地原状,并按照各自总承包的面积返还给原告,但陈某功等6人迟迟未遵守生效裁判文书确认的义务,村民小组遂向法院申请人强制执行。
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,承办法官依法向六名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,责令其履行生效起诉书确定的义务,但其拒不履行。主办法官又前往六名被执行人所在地张贴公告,敦促其于法定期限内尽快履行法定义务,但其仍拒不履行。
经主办法官多次实地现场勘查,找到执行现场有约两亩土地已经栽种高度约0.5米到1米的槟榔树苗,其他部分土地也栽种了秧苗。为维护司法权威,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东方法院要求依法采行强制措施对涉嫌土地进行强制清理。
经过长达6个小时的有序执行,涉嫌土地上附着物以求成功清理,土地成功返还到申请人继续执行人手中,该案得以顺利执结。
责任编辑:王思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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